为全面融入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推动威海市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取得新突破,环翠区法院坚持“大抓经济、勇争一流”工作导向,创建“融翠”绿色金融司法微工程并制定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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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科学有效的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协同联动机制,切实维护绿色金融安全与稳定。
2.强化服务金融发展意识,加强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强化绿色金融联动宣传,营造良好的绿色金融生态环境。
3.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化金融司法服务与金融纠纷预防处理机制,提升绿色金融案件审判质效和执行力度,强化绿色金融司法保护。
4.强化协调联动,加强生态环保、企业绿色经营等信息共享,助力绿色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金融服务与“绿色信用”相结合的大数据应用场景。
工作机制
(一)“红+绿”党建共建机制
全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定期开展联合党建活动,围绕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服务保障绿色金融发展等课题,通过联席会议、党员培训、志愿服务、教学互动等形式,加强思想和文化交流,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服务绿色金融发展的改革优势、创新优势,以红色党建带动绿色金融。
(二)联合风险评估机制
根据金融机构申请,在绿色金融领域创新产品、项目投入市场前进行专项风险评估预测,为以碳资源为基础的金融产品创新提供法律、政策指引,共同服务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体系。
(三)绿色金融案例测试机制
对疑难复杂、具有前沿性、亟待法律明确且对金融市场具有重大影响的绿色金融纠纷,当事人可申请进行案例测试。环翠区法院对纠纷所涉法律问题进行研判,形成司法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公开宣告,供当事人开展同类绿色金融业务及环翠区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时参考,以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规范绿色金融业健康发展。
(四)“环保+金融”案件一站式管理机制
成立“金融+环保”案件专业法官会议小组,对生态环境保护、绿色金融纠纷实行集中研究会诊。
充分发挥金融纠纷调解室、仲裁、公证等纠纷多元化解途径效能,强化金融案件督促程序适用,降低绿色金融案件司法成本。
完善绿色金融案件“智审优服”模式,探索区块链技术在财产远程数字化查封、便捷化监管、智能化处置中的深度应用,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流程对企业实体经营的影响,推动金融机构与企业发展得到均衡合法保护。
(五)推动碳产品价值实体化机制
鼓励、支持金融机构以碳资源为基础创新金融产品,推广碳排放配额、碳汇收益权、新能源发电补贴等质押业务,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探索将企业碳资产作为可执行资产处置的可行性方案,完善“生态司法+碳执行”工作模式,通过推动实现碳产品的商品属性、保护碳产品权益人的财产权利,引导社会各界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参与绿色金融活动。
(六)绿色信息共享机制
结合司法公开工作要求,向金融监管部门通报绿色金融审判典型案件和最新法律法规,向金融机构通报涉污企业信息,支持金融机构将企业“碳表现”嵌入授信审批决策流程,推动打造以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的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
(七)联席会议机制
组织邀请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涉重大绿色金融风险的诉讼案件审理情况,及时提示风险点以及绿色金融监管、业务办理中的风险化解、漏洞防范问题,共同研究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协同处置,制定防范化解绿色金融风险的措施和处置预案。
(通讯员 孙艳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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